贸易市场处
主要职责
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体系,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法规、政策;监测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善并组织调控;制订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承担重点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研究和指导商品市场建设工作;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工作;负责对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经营企业的管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7058217、7058215、7058216
办公地点:0904、0902、0903
E-mail:
scc@ctiz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