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布署,2005年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20日,请你们按通知要求(查阅中国技术创新浙江信息网www.ctizj.com
,项目资金申请建议书见附件)组织企业申报,并将申报项目名称于2005年1月31日前报省经贸委技装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朱涛 电话:0571-87058261。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农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交通现代化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
开发专项的通知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4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节能和新能源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4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大型石油、天然气和煤化工及新型催化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资源勘探开发与高效利用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