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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关于2005年继续开展国家和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省级有关单位,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试行国家和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制度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状况的监测,及时动态地统计、分析企业技术中心的运行情况,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宏观监测信息,经研究,决定2005年继续开展国家和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快报填报企业为国家及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二、快报上报时间
每年一月份和七月份为快报上报月,2005年1月20日前上报2004年度全年情况,7月20日前上报2005年上半年度情况,请各地按要求准时上报。
三、快报上报程序
(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填写《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表》,将文字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文字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二)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表》由所在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负责收集后,将文字版和电子版(文字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报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省属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请直接将报表报送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三)快报填报信息仅用于政府主管部门监测分析企业技术创新情况,不涉及企业技术中心的年度评估,无需经过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准。
四、其他事项
(一)快报和快报中的指标解释说明、统计方法均可登陆中国技术创新浙江信息网www.ctizj.com进行下载和查询。大多数快报指标利用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表L107-1)中的指标,少数是技术中心评价中使用的指标。填报时可参考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指标解释和说明。
(二)上报我委的快报文字版请寄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注明技术中心快报,电子版请发送到jszx@zjjmw.gov.cn,请在电子版主题栏及文件名上注明企业名称。
联系单位和地址:省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联系人:戴炳鑫,联系电话:0571-87058261,E-mail:daibx@zjjmw.gov.cn。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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