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召开先进制造技术合作与交流大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我省制造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省政府定于4月7日在杭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同主办先进制造技术合作与交流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举行“两院一省”先进制造技术合作项目签约仪式;进行百家院所、高校和我省百家企业、百个合作项目的“三百”对接合作活动。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地点:省人民大会堂。会议时间:4月7日下午2:30,会期半天。
  三、参加人员
  (一)邀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部分院士以及下属院所(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各市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各市经贸委(经委)、发改委、科技局主任(局长),各县(市、区)长或分管工业的副县(市、区)长1人,各县(市、区)经贸局长1人,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1人。
  (三)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家咨询组和企业家咨询组成员。
  (四)拟在会上签订合作交流协议或合同的有关高校院所、企业负责人各1人。
请相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省外代表,省内部分院所高校、企业代表以及部分专家学者,由省经贸委负责邀请和通知。
  (二)请在杭单位及不需住宿的与会人员于4月7日下午14:10前直接到省人民大会堂前厅报到;其他与会人员于4月7日上午到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电话0571-88082924)报到。 

附件:参加会议的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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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参加会议的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一、省级有关单位
  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乡企局(中小企业局)、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杭钢集团公司、巨化集团公司、省能源集团公司、三狮集团公司。
  二、新闻单位
  新华社浙江分社、人民日报浙江新闻中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浙记者站、浙江日报、省电台、省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