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省 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各经济强县(市)经贸局: 根据《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及《浙江省技术创新“十五”规划纲要》,现就申报2005年省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重点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及省技术创新“十五”规划纲要中确定的优先发展产品。要求技术上处国内领先水平以上,且能够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 二、项目申报程序、时间要求 各市经贸委(经委)、各经济强县(市)经贸局在深入了解申报项目企业情况下,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原则上各市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各经济强县(市)不超过2个。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另含电子文档)请于2005年4月20日前报省经贸委,逾期不予受理。各经济强县(市)在上报项目的同时,须报当地市经贸委(经委)备案。省经贸委技装处联系人:朱涛,电话:0571-87058090 附件:1、浙江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申请表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