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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2006年上半年国家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技术创新情况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省级有关单位,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试行国家和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2006年上半年度国家和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快报填报企业为国家及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二、报送时间
请相关企业于2006年7月20日前将2006年上半年度报表报送至省经贸委,请各地经贸主管部门督促所属企业按要求准时上报。
三、报送程序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将《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表》文字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二)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表》由所在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负责收集后,将文字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报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省属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请直接将报表报送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四、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了解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情况,今年的快报指标有所调整,请相关企业在填报时注意使用新的报表格式,同时请各地经贸主管部门在上报时加强审核。
(二)快报填报信息仅用于政府主管部门监测分析企业技术创新情况,不涉及企业技术中心的年上半年度评估,无需经过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准。
(三)快报中的指标解释说明、统计方法均可登陆中国技术创新浙江信息网www.ctizj.com进行下载和查询。大多数快报指标利用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表L107-1)中的指标,少数是技术中心评价中使用的指标。填报时可参考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指标解释和说明。
(四)上报我委的快报文字版请寄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注明技术中心快报,电子版发送到jszx@zjjmw.gov.cn或jszx6@yahoo.com.cn,请在电子版主题栏及文件名上注明企业名称。
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单位:省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联系人:戴炳鑫,联系电话:0571-87058261,传真:0571-87052587,E-mail:daibx@zjjmw.gov.cn。
附件: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快报表

二○○六年
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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